运行与维护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所有课程安排,均在学校教学系统中可查,实行班级排课与开放实验室相统一、验证性实验、综合性实验与创新设计性实验分层教学。

按照《青岛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青岛科技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细则》、《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规则》、《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实验守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做到: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做到帐物相符,配件齐全,新进仪器设备认真验收,及时登记。仪器设备由中心统一调度,严格执行借还登记、验收手续。为充分保证教学和科研需要,精、尖仪器设备一律不予出借,由中心控制使用,并登记使用情况。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者会同实验管理人员检查原因,排除故障。仪器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采取防尘、防潮等维护措施,保持完好备用状态。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视具体情况按学校规定处理。报废仪器设备由中心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校职能部门。

仪器设备维修维护专项经费由学校足额下拨到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简单故障由中心教师负责维修。大型仪器设备故障及更换贵重配件需要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厂家进行维修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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